佳木斯市清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造纸助剂及5万瓶试剂分装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
佳木斯市清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造纸助剂及5万瓶试剂分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其环境有关信息,具体如下:
1、 建设项目概况
佳木斯市清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3000吨造纸助剂项目位于佳木斯市区西南郊,西邻万新街,南邻江霞路,北隔联盟路与机械加工厂,东邻饲养场。占地面积24192平方米,利用原建筑。建设3000吨/年造纸助剂生产装置一套;试剂生产装置一套;1台1吨/h燃煤锅炉及配套辅助工程。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噪声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达到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污染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盐酸、甲醇等工艺废气,锅炉废气(锅炉为1吨/年),设备噪声。本工程采取的有效环境保护措施包括:
(1)工艺废气
本项目将分装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集中收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标。
(2)锅炉废气
本项目选用组合式脱硫除尘器一台。该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6%,脱硫效率为60%。处理后的烟尘、SO2排放量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Ⅱ类地区排放浓度限值的规定。
(3)噪声
生产设备设防振垫,生产车间设隔音设施、加吸音材料,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90中Ⅱ类地区标准。
4、结论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必须经治理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公告信息内容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录查阅。网站:http//hbj.jms.gov.cn(佳木斯市环保局网)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5天内(2006年7月25日-8月2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本项目建设将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其它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 张贴公告
(2) 网上公示
在佳木斯市环境保护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告。
(3)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会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书。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5天内。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清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电话:13846154442,联系人:耿天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佳木斯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1218号,邮编:154002,电话:8989159,联系人:柴德洪、刘扬
佳木斯市清源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佳木斯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00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