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对2005年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

及县(市)、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全面检查

 

    为了全面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及县(市)、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促进环境保护跨越式发展,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县(市)、区及市直生态市建设成员单位2005年生态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评检查。

这次检查从四个方面进行,1、2005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指标任务完成情况;2、2005年生态市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市生态办、市环保局布置的年度工作完成情况;3、生态县(市)、区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情况;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自检自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是自检自查,然后是集中检查,主要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阅内业材料进行集中式考核考评,对标打分